115年度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列名受支付公益團體方案申請至114年6月10日止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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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申請特別注意事項:
1.方案目的需符合「法治教育」、「犯罪防治」或符合「緩起訴處分金與認罪協商金補助款收支運用及監督管理辦法第4條」之用途。
2.申請時請使用本年度最新版表格,經費編寫方式請參照本年度更新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補助款經費編列參考基準表」。
3.申請之方案如係前曾受本署補助之延續性方案,請於本年申請計畫中,針對前次期末查核所列建議事項,另列說明於本次申請計畫中之改善情形,以做為審查之參考。
4.「方案申請送件檢查表」(表B)有請機構自評是否「已有建立性騷擾防治措施,並辦理性別平等措施」,如有違反性騷擾防治及性別平等情事,本署得終止補助。
5.機構內如有本署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應填具「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表F)。
其餘注意事項詳見申請須知內容
附件下載
- 0-115年度緩起訴處分金列名受支付公益團體方案申請須知.odt11 KB 114-04-29 下載次數:8
- 1申請表(表A).odt18 KB 114-04-29 下載次數:11
- 2送件檢查表(表B).odt20 KB 114-04-29 下載次數:10
- 3社會福利機構單位概況表(表C).odt12 KB 114-04-29 下載次數:8
- 4方案經費預算表(表D).ods20 KB 114-04-29 下載次數:8
- 5彰化地檢署補助款經費編列參考基準表-修.pdf250 KB 114-04-29 下載次數:7
- 6方案邏輯模式架構(表E).odt12 KB 114-04-29 下載次數:7
- 7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事前揭露)表F填寫範例.pdf211 KB 114-04-29 下載次數:6
- 7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事前揭露)表F.odt18 KB 114-04-29 下載次數: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