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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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遷建辦公廳舍興建紀要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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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遷建辦公廳舍興建紀要」

日 期 遷建辦公廳舍紀要
101年4月12日 本署遷建預定用地(即「愛買員林店」)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0年度重訴字第18號民事判決,被告(即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應予拆除「愛買員林店」並騰空後返還原告(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102年8月27日 本署遷建預定用地(即「愛買員林店」)請求返還土地事件,業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度重上字第76號和解成立,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應於和解成立之日起3年6個月內(期滿日為106年3月27日止)將系爭土地返還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106年1月17日 本署提報「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聯合遷建辦公廳舍中長期計畫」轉陳法務部報請行政院核定。
106年3月13日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彰化辦事處行文要求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應於106年4月4日前結束營業並擇日點交地上物。
106年4月6日 本署遷建預定用地原承租人遠百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即「愛買員林店」)搬離並返還遷建用地,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將用遷建預定用地交予本署代為管理。
106年4月20日 本署同意商借遷建預定用地部分空間供民眾至臺灣彰化地方法院開庭時停車之用。
106年6月7日 行政院召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聯合遷建辦公廳舍中長期計畫」協商會議。
106年6月20日 行政院以院臺法字第1060177279號函核定「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聯合遷建辦公廳舍中長期計畫」。
106年9月5日 本署與內政部營建署簽署專業代辦採購協議。
106年9月30日 上網公告徵選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廠商。
106年11月14日 進行公開評選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廠商資格審查,因投標廠商認定為「不合格廠商」而不予開標。
106年12月5日 第2次上網公告徵選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廠商。
107年1月19日 進行第2次公開評選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廠商資格審查。
107年1月29日 第2次公開評選會議,評選出「許育嘉聯合建築師事務所」為序位評比第1名之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廠商而取得優先議價權。
107年2月5日 本署成立「遷建辦公廳舍籌建委員會」。
107年2月12日 本署與許育嘉聯合建築師事務所完成議價程序。
107年3月29日 許育嘉聯合建築師事務所至本署進行「規劃設計階段成果報告」。
107年4月3日 本署召開「規劃設計階段工作會議」
107年5月3日 法務部、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派員至本署召開「推動期程現地督導會議」。
107年5月25日 依據法院組織法第114條之2規定,本署將機關名稱更名為「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107年5月25日 本署召開「規劃設計階段定案前說明會」。
107年5月28日 本署檢察長黃玉垣主持啟動遷建辦公廳舍預定用地地質鑽探工程。
107年6月19日 本署召開「規劃設計定案前聯合審查會議」。
107年6月25日 本署函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同意核撥東南角以外之土地。
107年7月2日 遷建辦公廳舍模型送至本署署史室。
107年7月4日 法務部函覆同意備查本署所提報之外觀立面(含立面圖、動畫檔案及指示事項)。
107年7月27日 本署同意核備許育嘉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所提出之規劃設計方案。
107年8月7日 遷建辦公廳舍預定用地地質鑽探工程完工驗收。
107年9月7日 法務部秘書處召開縮短「基本設計審議」期程會議。
107年10月18日 本署召開「變更員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機十』機關用地供使用途調整(配合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聯合遷建辦公廳舍計畫)案座談會」
107年10月22日 法務部函請本署檢討申請撥用遷建預定用地全部4筆國有土地,並敘明理由報請行政院核示。
107年10月30日 本署召開「室內裝修規劃設計階段成果定案說明會」。
107年11月1日 本署函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同意撥用全部4筆國有土地。
107年11月6日 本署召開「結構系統討論會議」。
107年12月19日 行政院召開「協商法務部函報為彰化地方檢察署辦公廳舍遷建計畫重新檢討申請無償撥用彰化縣員林市國有土地事宜會議」。
107年12月28日 行政院發函同意遷建預定用地4筆國有土地全部移撥予本署供興建辦公廳舍及相關附屬設施之用。
108年1月10日 本署檢送「撥用申請書」函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依據行政院107年12月19日『協商法務部函報為彰化地方檢察署辦公廳舍遷建計畫重新檢討申請無償撥用彰化縣員林市國有土地事宜會議』會議紀錄要旨,核撥遷建預定用地全部4筆國有土地。
108年1月17日 本署檢送都市設計審議報告書(圖)向彰化縣政府掛件進行「都市設計審議」程序。
108年1月18日 臺灣高等檢察署同意本署遷建辦公廳舍工程採「合併招標且允許共同投標」方式辦理。
108年2月14日 彰化縣政府召開「都市設計審議」幹事會會議。
108年3月7日 彰化縣政府召開「基地開發交通影響評估審查會」。
108年3月22日 彰化縣政府召開「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45次委員會議」審查「彰化縣政府為『變更員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調整『機十』機關用地指定用途(配合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聯合遷建辦公廳舍計畫))」案。
108年4月12日 行政院函准本署為興建辦公廳舍及相關附屬設施需要,辦理申請無償撥用彰化縣員林市益民段14-1地號等4筆國有土地。
108年4月15日 彰化縣政府函准通過108年3月22日召開之「彰化縣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45次委員會議」(審議案件第1案議案主題「彰化縣政府為『變更員林都市計畫主要計畫(調整『機十』機關用地指定用途(配合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聯合遷建辦公廳舍計畫))」案』本署所提之計畫書(圖)。
108年4月16日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中區分署彰化辦事處發函通知彰化縣政府,有關本署辦理申請無償撥用彰化縣員林市益民段14-1地號等4筆國有土地一案,業奉行政院核准撥用,請轉知所轄地政事務所辦理「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事宜。
108年4月25日 彰化縣政府召開「基地開發交通影響評估審查會第1次修正報告審查」。
108年5月3日 彰化縣員林地政事務所將遷建預定用地管理者變更登記為本署。
108年5月24日 本署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於規劃設計階段召開「風險評估審查會議」,期在日後施工期間,除可防止勞工之職業災害發生外,並能有效控制危害風險及提升安全衛生之管理。
108年6月3日 彰化縣政府召開有關本署遷建辦公廳舍新建工程之「108年彰化縣都市設計審議第3次會議」
108年6月12日 彰化縣政府函覆有關本署遷建辦公廳舍新建工程之都市設計審議案「同意修正後通過」
108年6月27日 為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辦理基本設計階段之工程專業審議,本署與法務部、臺灣高等檢察署、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及內政部營建署等機關,就許育嘉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提出之必要圖說、總工程建造經費概算共同召開「基本設計審議」聯合審查會。
108年7月12日 彰化縣政府以府建新字第1080217490號函核定本署108年1月17日提送掛件、後經幹事會、基地開發交通影響評估及委員會審查通過之都市設計審議報告書(圖)。
108年7月17日 本署檢附地籍圖、地籍謄本、地籍套繪圖及現場照片等,函請彰化縣政府建設處依法拆除遷建預定用地內,遭人興建面積達47平方公尺、鋼構造物1樓之違章建築物。
108年8月5日 法務部秘書處偕同臺灣高等檢察署派員至本署召開「基本設計審議」報告書(圖)之技術經費審查意見續行檢討會議。
108年8月7日 法務部秘書處代理處長許啟義,銜政務次長陳明堂之命,偕同臺灣高等檢察署書記官長吳怡明率員上午先至遷建用地進行「會前現地會勘」,隨後在本署3樓大禮堂召開「推動期程現地督導會議」。下午再次召開「基本設計審議」報告書(圖)之技術經費審查意見續行檢討第2次會議。
108年8月12日 臺灣高等檢察署邀集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共同召開「基本設計審議」報告書(圖)之技術經費審查意見續行檢討第3次聯合審查會議。
108年8月20日 本署遷建基地內舊建物「舊愛買員林店」之拆除工程上網公開招標。
108年8月22日 法務部以法綜字第10801509850號函同意核定本署所提之「面積暨經費差異對照表」。
108年8月27日 本署召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會議」。
108年8月28日 本署召開「細部設計圖說聯合審查會議」。
108年9月3日 本署遷建基地內舊建物「舊愛買員林店」之拆除工程以新臺幣598萬476元決標予「毓山營造工程有限公司」。
108年9月4日 臺灣高等檢察署核准本署遷建辦公廳舍工程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辦理。
108年9月20日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以工程技字第1080023408號函同意如數核列本署函報之「基本設計審議報告書(圖)」及工程總經費。
108年9月23日 彰化縣政府以府建管字第10803055808號函准予核發本署遷建辦公廳舍之建造執照併案雜項執照。
108年10月8日 行政院邀集內政部、財政部、法務部、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及行政院主計總處等部會,召開「研商彰化地方檢察署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聯合遷建辦公廳舍計畫執行事宜會議」。
108年10月21日 本署邀集內政部營建署中區工程處針對本署遷建基地內舊建物「舊愛買員林店」之拆除工程進行品質查核作業。
108年11月20日 本署遷建辦公廳舍新建工程(含室內裝修工程)第1次公告於政府採購資訊網。
108年11月25日 法務部派員偕同外聘委員至本署針對拆除工程進行「施工查核」。
108年12月24日 本署遷建辦公廳舍新建工程(含室內裝修工程)第1次開標,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
108年12月25日 本署遷建辦公廳舍新建工程(含室內裝修工程)第2次公告於政府採購資訊網。
109年1月3日 本署遷建辦公廳舍新建工程(含室內裝修工程)第2次開標,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
109年2月3日 本署遷建基地內舊建物「舊愛買員林店」之拆除工程辦理驗收作業。
109年2月11日 本署遷建辦公廳舍新建工程(含室內裝修工程)第3次公告於政府採購資訊網。
109年2月14日 為提升廠商投標意願,本署舉辦遷建辦公廳舍新建工程(含室內裝修工程)之「採購招商說明會」。
109年2月19日 本署召開「監造計畫聯合審查會議」。
109年2月26日 因應行政院「109年度加速公共建設計畫穩定經濟成長因應對策」要求,法務部長蔡清祥主持本署遷建辦公廳舍新建工程之加速推動措施檢討會議。
109年3月10日 本署遷建辦公廳舍新建工程(含室內裝修工程)第3開標,因「未達3家以上廠商投標」而流標。
109年3月11日 本署遷建辦公廳舍新建工程(含室內裝修工程)第4公告於政府採購資訊網。
109年3月18日 本署遷建辦公廳舍新建工程(含室內裝修工程)第4次開標,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
109年4月15日 本署召開「流標檢討會議」。
109年4月23日 本署函送「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聯合遷建辦公廳舍中長程計畫-第1次修正計畫」轉請臺灣高等檢察署層轉法務部函請行政院核覆。
109年5月7日 臺灣高等檢察署發函檢附本署提送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聯合遷建辦公廳舍中長程計畫-第1次修正計畫」轉層法務部。
109年5月27日 法務部發函檢附本署提送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聯合遷建辦公廳舍中長程計畫-第1次修正計畫」函請行政院核覆。
109年6月1日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邀集國家發展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法務部、內政部營建署、中華民國全國建築師公會及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召開本案「巨額工程流標專案檢討會議」。
109年7月9日 本署邀集代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及技術服務廠商召開「決標方式確認會議」,確認後續辦理招、決標之作業方式。
109年9月9日 行政院以院臺法字第1090030192號函核定本署於109年4月23日所提轉請臺灣高等檢察署層轉法務部函請行政院核覆之「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暨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彰化分署聯合遷建辦公廳舍中長程計畫-第1次修正計畫」。
109年9月24日 本署遷建辦公廳舍新建工程(含室內裝修工程)第5次公告於政府採購資訊網。
109年10月23日 上午09:00截止收件,上午10:00進行開標作業及投標廠商資格審查。
109年10月26日 召開「採購作業審查工作小組會議」。
109年11月9日 召開「採購評選會議」,評選出優勝廠商順序。
109年11月19日 召開「採購決標會議」,決標予優勝廠商德昌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109年11月24日 本署遷建辦公廳舍新建工程(含室內裝修工程)第5次公開招標之決標結果公告在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採購資訊網」。
109年12月8日 邀集代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技術服務廠商及施工廠商共同召開「開工前協調會及危害告知會議」。
109年12月17日 邀集代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技術服務廠商及施工廠商共同召開「地改工程施工協調會」。
109年12月21日 臺灣省土木技師公會指派土木技師至遷建預定用地現場,針對東南側鄰房的室內、梯間、地下室、外觀、公共設施..等進行拍照及紀錄之「施工前鄰房現況鑑定」勘查。
109年12月31日 施工工務所設置完成。
110年1月4日 地質改良工程-JSP高壓噴射樁進行試樁作業,並於110年1月26日開始施作,總支數4,702支、總長度3萬5,646.5公尺,業於110年3月18日施作完成。
110年1月12日 法務部長蔡清祥下午14:00主持本署遷建辦公廳舍新建工程之「開工動土典禮」。
110年1月19日 本署邀集代辦機關內政部營建署、技術服務廠商及施工廠商共同召開「整體施工計畫、整體品質計畫及整體職業安全衛生計畫聯合審查會議」。
110年2月18日 至臺灣彰化地方法院頂樓架設「縮時攝影」設備。
110年2月24日 本署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整體施工計畫」、「整體品質計畫」及「整體職業安全衛生計畫」。
110年2月25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整體施工計畫」、「整體品質計畫」及「整體職業安全衛生計畫」。
110年3月10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營建廢棄物清運計畫」、「鋼筋材料(#3~#5-SD280、#3~#11-SD420W)」。
110年3月12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土方開挖施工計畫(含營建廢棄土石方處理)」。
110年3月17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之「剩餘土石方計畫」。
110年3月23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之「安全監測施工計畫」。
110年3月29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計畫」。
110年4月6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地下室防水材料」。
110年4月8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PVC管」。
110年4月9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鋼筋工程施工計畫」、「鋼筋續接器(#8、#10、#11)」。
110年4月10日 設置安裝點水井,並於110年4月14日開始抽排水降低地下水位。
110年4月13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施工進度及S-Curve曲線圖」。
110年4月22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施工風險評估」、「防汛計畫」。
開始進行土方開挖,並於110年5月3日開始剩餘土石方外運作業。
110年4月26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交通維持計畫」、「聚胺脂防水膜(矽酸質防水層,聚氨酯防水毯,窗框、樓層接縫、浴廁、茶水間防水層)」。
110年4月27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電線電纜」。
110年5月5日 工地舉行「防汛演練」。
110年5月10日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中區職業安全衛生中心召開本工程之「丁類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會。
110年5月19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接地材料」。
110年5月28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施工構台施工計畫(進版)」。
110年6月9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避雷材料」。
110年6月24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防水工程施工計畫(內、外牆防水工程)」及「混凝土澆築施工計畫」。
110年7月26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升降機工程施工計畫(電動升降機,客用電梯)」。
110年8月2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電動升降機,客用電梯設備」。
110年8月9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3mmEPOXY(3MM止滑環氧樹脂砂獎地坪)」。
110年8月23日 核定施工廠商提送之「鋼構工程材料」。
110年8月27日 勞動部以勞動發事字第1101893171、1106696663號函,同意本工程招募外國人從事營造工作。
110年9月7日 法務部派員偕同外聘委員至本署針對本工程進行「施工查核」(查核分數:82分、甲等)。
110年9月15日 內政部營建署中工處審定施工廠商因COVID-19疫情及5、6月間連日豪大雨等事件,而提送工期展延33.5日曆天及不計工期2日曆天。
110年11月29日 A棟(地檢署)辦公廳舍地下第2樓層鋼筋混凝土結構體施工完成。
111年1月22日 A棟(地檢署)辦公廳舍地下樓第1、2層鋼筋混凝土結構體施工完成。
111年4月25日 A棟(地檢署)辦公廳舍地上第1層鋼筋混凝土結構體施工完成。
111年12月18日 A 棟(地檢署)辦公廳舍地上第5 層樓鋼筋混凝土結構體施工完成。
112年5月31日 於112年5月31日A 棟(地檢署)辦公廳舍地上樓層鋼筋混凝土結構體施工完成,並進行室內外裝修工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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