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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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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大學校院在校生實習觀護工作報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3-15
  • 資料點閱次數:1026
  1. 報名期間:自111315日起至111415日止(以郵戳為憑)
  2. 實習人數:2(110年度疫情影響停辦,已保留當年度錄取實習生1)
  3. 實習時間:預定於11174日至111812日辦理(共六周,如因學分需要得延長至八周)
  4. 報名資格:大學校院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公民訓育、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系所在學學生,身心健康,具有服務熱忱。
  5. 報名資料:實習觀護工作推薦表(自行下載),並檢附實習計畫、履歷、自傳及成績單。請掛號郵寄: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240號 彰化地檢署 觀護人室 辰股收(請註明「報名觀護實習」)
  6. 聯絡人:(04)8357274分機645魏觀護人。
  7. 面試時間:預定於1115月辦理(實際面試時間將另行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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