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度大學校院在校生實習觀護工作報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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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名期間:自110年3月1日起至110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 實習人數:2名。
- 實習時間:預定於110年7月5日至110年8月13日辦理(共六周,如因學分需要得延長至八周)。
- 報名資格:大學校院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公民訓育、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系所在學學生,身心健康,具有服務熱忱。
- 報名資料:實習觀護工作推薦表(自行下載),並檢附實習計畫、履歷、自傳及成績單。請掛號郵寄: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240號 彰化地檢署 觀護人室 寅股收(請註明「報名觀護實習」)。
- 聯絡人:(04)8357274分機652賴觀護人。
- 面試時間:預定於110年4月中旬辦理(實際面試時間將另行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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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年度大學校院在校生實習觀護工作推薦表.odt12 KB 110-02-20 下載次數:286
- 大學校院在校生實習觀護工作方案計畫.pdf80 KB 110-02-20 下載次數: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