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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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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度大學校院在校生實習觀護工作報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6-17
  • 資料點閱次數:1024
一、報名期間:自108年3月1日起至108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實習人數:2名。 三、實習時間:108/7/8~8/16(共6週,如因學分需要得延長至8週) 四、報名資格:大學校院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公民訓育、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系所在學學生,身心健康,具有服務熱忱。 五、報名資料:實習觀護工作推薦表(自行下載),並檢附實習計畫、履歷、自傳及成績單。請掛號郵寄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240號 彰化地檢署 觀護人室申股收(註明「報名觀護實習))。 六、聯絡人:(04)8357274分機651賴觀護人 七、面試時間:約4月中旬(實際面試時間將另行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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