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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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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署新聞稿(本署偵辦全興環保公司、樺勝環保公司、和隆營造公司涉嫌非法將電弧爐鋼爐碴(石)充作「結構性混凝土」,出售於下游營造業者,導致部分公共工程主體結構受損,成為外界所謂之「爐碴工程」一案,於前日執行搜索,並有1名業者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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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 新聞稿 發稿日期:105年 3 月18 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署偵辦全興環保公司、樺勝環保公司、和隆營造公司涉嫌非法將電弧爐鋼爐碴(石)充作「結構性混凝土」,出售於下游營造業者,導致部分公共工程主體結構受損,成為外界所謂之「爐碴工程」一案,於前日執行搜索,並有1名業者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本案係本署於去年偵辦某環保案件時,察覺有不肖之廢棄物清除處理業者,將回收後原本僅能充作「非結構性」混凝土使用之電弧爐鋼爐碴(石),充作「結構性」預拌混凝土,出售與下游營造業者,再施作於彰化縣內部分公共工程。惟電弧爐煉鋼爐碴(石)含有游離氧化鈣及氧化鎂等成份,摻入混凝土使用,水泥會膨脹而破壞主結構體之強度與結構(即外界所稱之「爐碴屋」、「爐碴工程」),故禁止使用於結構性混凝土中,以避免建築物或工作物因使用該等預拌混凝土後,隨著時間的推展,其主體結構因前開膨脹作用逐漸崩解,危及公眾安全。 本署因此於去(104)年10月2日立案偵辦,並於日前蒐證齊備後,向臺灣彰化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於3月16日指派葉建成主任檢察官帶同鄭智文等14位檢察官,指揮環境保護署中區督察大隊、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二中隊、彰化縣調查站、彰化縣刑事察局刑警大隊、及會同彰化縣環境保護局、彰化縣國稅局人員,共計200名人力,分別至彰化縣全興環保有限公司、樺勝環保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和隆營造有限公司,及另9家營造廠商搜索,並扣押相關帳冊、進出貨單等證物。 相關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等人涉嫌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刑法詐欺取財罪嫌重大,其中,和隆營造公司負責人江朝金業經法院認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勾串共犯及證人之虞,因此裁定羈押禁見,其餘6名被告則分別交保新臺幣10萬元至100萬元不等之金額。 本署後續將追查含電弧爐煉鋼爐碴之混凝土流向,以釐清相關案情,並避免不肖業者繼續使用上開混凝土,確保公共工程之品質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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