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贓物庫為因應人力現況,自即日起調整收受扣押贓證物時間。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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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贓物庫收受扣押贓證物時間調整如下:
一、一般贓證物收件時間:
(一)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二)星期五:原則不予收受;惟經檢察官指示之專案不在此限。
二、大型贓證物收件時間與預約機制:
(一)認定標準:總體積超過1箱A3紙箱(參考規格:50公分×30公分×35公分)者。
(二)收件時間:僅限星期四上午辦理。
(三)收件地點:本署中部大型贓證物庫(臺中市潭子區)。
(四)預約方式:請於送交前先以電話預約(電話:04-8357274分機15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