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署贓物庫為因應人力現況,自即日起調整收受扣押贓證物時間。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8-31
  • 資料點閱次數:26

本署贓物庫收受扣押贓證物時間調整如下:

 

一、一般贓證物收件時間:

 

(一)星期一至星期四: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30分至430分。

 

(二)星期五:原則不予收受;惟經檢察官指示之專案不在此限。

 

二、大型贓證物收件時間與預約機制:

 

(一)認定標準:總體積超過1A3紙箱(參考規格:50公分×30公分×35公分)者。

 

(二)收件時間:僅限星期四上午辦理。

 

(三)收件地點:本署中部大型贓證物庫(臺中市潭子區)。

 

(四)預約方式:請於送交前先以電話預約(電話:04-8357274分機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