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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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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大學校院在校生實習觀護工作報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2-12
  • 資料點閱次數:331
  1. 報名期間:自114年3月1日起至114年3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2. 實習人數:2名。
  3. 實習時間:預定於114年7月7日至114年8月15日辦理。
  4. 報名資格:大學校院有關教育、社會、社會工作、社會福利、心理、輔導、法律、公民訓育、犯罪防治、兒童福利等相關系所之研究生及二、三、四年級學生,身心健康,有服務熱忱,且對觀護工作具有興趣者。
  5. 報名資料:實習觀護工作推薦表(自行下載),並檢附實習計畫、履歷、自傳及成績單。請掛號郵寄: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240號 彰化地檢署 觀護人室收(請註明「報名觀護實習」)。
  6. 聯絡人:(04)8357274分機646林家湄觀護人。

        面試時間:預定於114年4月辦理(實際面試時間將另行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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