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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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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文化部語言友善環境及創作應用與推廣補助作業要點」113年第2次公告受理申請案,請轉知並鼓勵所轄之民間團體、業者踴躍申請。(113年6月15日止)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5-29
  • 資料點閱次數:38

說明:

一、依文化部113年5月17日文版字第11330130641號函辦理。
二、文化部為尊重多元文化,打造語言友善環境,增進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學習管道及使用機會,落實語言生活化及現代化,特修訂旨揭作業要點。
三、旨揭要點每年度受理二次,本次為113年第2次公告受理申請。申請者資格係依我國法令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法人、團體、公私立學校,及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自然人,補助類別包含「友善環境」、「創作及應用」、「推廣活動」及「台語人才培訓」四大類。
四、本次受理申請時間自113年5月15日起至113年6月15日止,請逕上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線上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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