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主旨: |
為避免青少年於暑假期間因空閒時間增多,從事不正當之休閒活動或涉足不良場所,並鼓勵參與正當體育、休閒活動,乃結合社會資源宣導反毒、反飆車、反詐騙、反援交、防愛滋暨更生、觀護、犯保等業務,舉辦本活動,期以降低青少年暑期犯罪率。 |
二、 |
主辦單位: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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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臺灣更生保護會彰化分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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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彰化分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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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觀護志工協進會 |
三、 |
協辦單位: |
彰化縣政府、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國立員林崇實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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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員林鎮團委會、員林桌球協會 |
四、 |
承辦單位: |
救國團彰化縣團委會 |
五、 |
比賽日期: |
99年8月7日﹙星期六﹚ |
六、 |
比賽地點: |
國立員林崇實高工活動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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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員林鎮育英路103號 |
七、 |
比賽組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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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團體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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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團體組(含新生、應屆畢業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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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男生中年級團體組﹙升三、四年級及三年級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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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男生高年級團體組﹙升五、六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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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女生中年級團體組﹙升三、四年級及三年級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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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女生高年級團體組﹙升五、六年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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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國小女生中、高年級團體組報名隊數不足5隊,則合併為國小女生團體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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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校每組限報二隊,每隊隊員上限八人(隊員須同校且不得重複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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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高中職個人組:彰化縣各高中職學生(含應屆畢業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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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觀護雙打組:彰化地檢署員工、崇實高工老師及主辦單位志工、會友、顧問(含彰化地院、彰化監獄及彰化看守所) |
八、 |
報名日期: |
99年6月14日起至99年7月23日止 |
九、 |
報名方式: |
1. |
親送員林青年育樂中心服務台(員林鎮三民街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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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傳真方式(報名後請電話確認)傳真:04-8332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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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人: |
救國團員林青年育樂中心 電話:04-8321045 劉小姐 |
十、 |
比賽制度: |
視參賽隊伍多寡於抽籤前宣佈。 |
十一、 |
比賽規則: |
採中華民國審定之最新桌球規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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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六人五分制【單、單、雙、單、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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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單雙同一場次不可重複出賽。(每局11分、五戰三勝制) |
十二、 |
比賽用球及球桌: |
1. |
採用Nittaku牌黃色40MM比賽用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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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中華民國桌球協會公認球桌 |
十三、 |
抽籤及領隊裁判會議: |
99年7月26日﹙星期一﹚下午三時於員林青年育樂中心舉行,報名參賽隊伍請派代表參加,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如報名單漏列,得於抽籤前補列之,未參加而遺漏列者不予補列,會議決定事項不得異議。 |
十四、 |
獎勵: |
各組錄取隊數視參賽隊伍多寡而定由大會頒發獎盃、獎品以資鼓勵。 |
十五、 |
活動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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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08:30 參賽人員報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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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09:00 開幕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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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隊伍出列、長官貴賓致詞、頒發裁判聘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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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0~ 12:00、13:00~16:00 賽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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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0~16:30 閉幕式 |
十六、 |
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