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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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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辦理修復式司法方案促進者教育訓練暨證書授證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27
  • 資料點閱次數:297
合照

  為精進促進者專業及服務效能,彰化地檢署於今(14)日特邀本署促進者督導劉慶南,以「促進者實務」為主題授課,期提升已具備基礎學能的促進者、儲備促進者可以更進階的學習。

  課前由檢察長張曉雯親至現場頒發聘書給促進者,本次地檢署共聘任十八位促進者,其中五位資深、具專業背景且服務優良之促進者更聘為督導。檢察長致詞時表示修復式司法程序已經在刑事訴訟法及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明文規定,使該程序之進行有法源依據,肯定並感謝全體促進者過去的辛苦,使得本署在近幾年來所呈現的成果及案件量在全國都是數一數二,也勉勵未來仍以不變的熱誠和專業,持續協助進入修復的當事人得以表達需求、感受並對話,在心靈上得到撫慰。

  劉督導為退休觀護人,已有多次辦理修復式司法案件之經驗,具有豐富學識及經驗,課程中教授及說明促進者要能自我檢視,具備應有態度及在會前會如何扮演角色進而使當事人認識自我處境,更重要的是尊重當事人自主選擇,最後就修復會議部分作提醒,參訓促進者也提出許多實際遇到的問題,劉督導均能以實務經驗加以回應和分享,內容淺顯易懂精準到位,讓學員未來能以更專業的技能和態度去協助當事人,達到修復司法工作全面品質的再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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