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起訴處分金受支付公益團體計劃暨一般專案審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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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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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起訴處分金受支付公益團體計劃暨一般專案審查表
機關名稱 | 計畫或專案名稱 | 實施期間 | 擬申請金額 | 審查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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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張老師」基金會-彰化張老師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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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5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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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彰化縣私立慈生仁愛院(97年度緩起訴處分金受支付之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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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核准日起至98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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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彰化縣愛鄰社會福利協會(96年度緩起訴處分金受支付單位) | 就是現在!!Go愛台灣2008青少年單車環島行 | 97年7月1日至14日 | 200,000 | ■不予補助 說明: 函請該機構修正暑期活動方案,建議該機構提出安全性較高之探索營隊方案,再行審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