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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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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張力的關係中穩住傾聽,接住情緒讓修復持續前行」 彰化地檢辦理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深耕對話中的穩定力量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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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致詞

  本署於今(1)日舉辦「修復式司法教育訓練」,特別安排本署修復促進者督導劉慶南擔任講師。劉督導在修復式司法領域深耕十餘年,接案經驗相當豐富,對於處理高衝突現場具有敏銳的觀察力與實務智慧。本次課程主題為「淺談修復式司法中的工作關係」,旨在協助促進者在充滿情緒與防衛的衝突現場中,不僅能安排程序,更能具備在高度張力中穩定站立的專業素養,建立深層的信任關係。
   檢察長黃智勇於開場致詞時表示,修復式司法不單是法律的程序,更是關於「人」的感受與關係的重建。在衝突現場,當事人往往帶著深刻的傷痕與防衛心而來,這時修復工作的核心不僅是技巧的展現,如何建立專業關係,在張力中維持穩定中立,接住當事人的情緒,讓正義不只是冷冰冰的訴訟條文,而是具有溫度的理解與平復。
   課程中,劉慶南督導深入淺出地講解修復歷程中最核心的「立即性處理技巧」,覺察當事人在對話中瞬息萬變的情緒,促進者必須能即時「接住情緒、轉譯衝突、維持安全」。這項技巧需要長年的經驗淬鍊與持續的自我反思,才能在緊繃的關係中,逐步鬆動對立,讓雙方願意在安全的環境下繼續留在程序中對話。劉督導並結合自身多年的實務案例,與學員分享如何在衝突的激流中找尋修復的契機。
  本次教育訓練讓與會的促進者深刻體認修復工作是一種關係的藝術。透過持續的專業培訓,本署期望能持續精進修復促進者的實務能力,在面對衝突時都能擁有一套溫柔而堅定的方式,引導當事人走出創傷,為衝突的雙方找回平靜與和解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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