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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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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的保障與權利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14
  • 資料點閱次數:620

國民法官將受到充分保護

  • 保護:國民法官與備位國民法官,都能得到必要的保護措施。
  • 保密:任何人不得揭露國民法官、備位國民法官、候選國民法官的個人資料。
  • 安全:對國民法官犯罪,加重其刑二分之一。
  • 公假:給予公假,雇主不能做出任何職務上的不利處分。
  • 補貼:按照到庭日數,給予日費、旅費、相關必要費用。

國民法官行使職權將受到保障

  • 獨立:國民法官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不受任何干涉,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職權與法官相同。
  • 公正:向國民法官行賄,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 照料:確保國民法官能理解審理過程、自主陳述意見、充分討論及獨立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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