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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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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刑人目前在監獄執行徒刑、拘役或罰金易服勞役中,可否聲請易科罰金及罰金分期繳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9
  • 資料點閱次數:3862

(1)如為得易科罰金者,得由受刑人之配偶、三親等內血親、二親等內姻親持證明文件(證明其親屬關係)及部分易科罰金之金額,到地檢署代為聲請准予易科罰金及罰金分期繳納。
(2)如為專科或併科罰金之案件,只要有人到地檢署代為繳納罰金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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