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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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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開立之相驗屍體證明書份數不敷使用,如何處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3-29
  • 資料點閱次數:4941

可於本署網站之線上申辦系統或親至本署為民服務中心填寫相驗屍體證明書聲請表辦理。網路線上申辦,經承辦股審核無誤後,將所需份數寄送死者家屬。至本署為民服務中心申辦,需攜帶與死者關係之證明文件(身份證、戶籍謄本),經服務中心審核後,隨即辦理當場核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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