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年3月份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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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大事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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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 3月 1日 |
◎彰化犯保歡送黃榮錫書記官長退休及感謝魏焜海科長。 |
◎由彰化地檢署、彰化縣政府、員榮醫院、趕路的雁全人關懷協會攜手於今日上午10時00分於員生醫院召開向毒品宣戰記者會,聯袂培育縣內學童為「反毒小尖兵」,透過反毒行動電影院巡迴車,在大彰化進行共18場反毒巡演,歡迎大家共襄盛舉。 | |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視導彰檢全國毒品資料庫業務。 | |
◎黃書記官長克盡職責為公職生涯留下完美身影。 | |
◎彰檢偵辦毒販集團,首腦沈姓主嫌聲請法院羈押獲准。 | |
106年 3月 2日 |
◎前書記官長榮退含飴弄孫去,新接任的書記官長陳啟全,甫至辦公室即開始忙碌的一天,接受黃檢察長玉垣的指示、點閱各科室的公文、與林襄閱主任檢察官漢強商討科室人事問題及會同院方人員、黃主任檢察官淑媛與黃檢察長查看將移撥之廳舍並利用中午午休,陪同檢察長至甫卸任公職之鄭智文律師事務所道賀…新的環境、新的工作,協助未來的搬遷與遷建,千頭萬緒,更是任重而道遠。 | ◎依內政部役政署「擴大替代役役男從事公益服務實施計畫」,加強役男幫助獨居老人,於上午由職帶領替代役役男許裕丞、曹瑋宸、柯明佑、林宜德、劉展嘉等五名與員林華山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合作,前往員林地區參與協助獨居老人清潔活動。 |
◎為響應內政部役政署「擴大替代役役男從事公益服務實施計畫」,由職帶領替代役男柯明佑、王修珩、劉展嘉參與捐血活動,於下午前往彰化市捐血站參與捐血活動。本次役男均順利捐血250CC。 | |
◎彰檢持續掃毒,2毒販聲請法院羈押獲准。 | |
106年 3月 3日 |
◎檢察長為提高本署效能,指示辦公室合理調整。 |
◎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彰檢協助社勞人回饋鄉里。 | |
106年 3月 6日 |
◎彰檢持續緝毒,拘獲曾姓毒販聲請法院羈押獲准。 |
106年 3月 7日 |
◎為提昇檢察量能,在檢察長黃玉垣之指示及主任檢察官黃淑媛之規劃下,於本月6 日、 7日兩日,進行檢察官辦公室之調整,在全體檢察官積極參與下順利完成。每位檢察官在現有廳舍中,選擇心目中理想空間,相信在新的辦公環境完成後,更能使每位同仁安心處理公務。 |
◎檢察長視察檔案室庫房改善進度暨空間規劃。 | |
◎受刑人5年內三犯刑法第185條之3第1項之罪者,應認為易科罰金難收矯正之效,或難以維持法秩序,而不准易科罰金,此為法務部現行政策。受刑人於短時間內,連續多次為酒後駕車之犯行,罔顧用路人生命及財產安全,酒駕肇事亦屢為媒體報導,政府亦大力宣導酒後不得駕車之觀念。本署執行科檢察官嚴格執行上述政策,於106年1至2月份,就公共危險罪符合5年內3犯之情形,不准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件數共計14件。 | |
◎召開本署 3月份社會勞動勤前說明會暨生命教育課程。本署今日假第三辦公室舉辦 106 年度 3月份第 1次勤前說明會暨生命教育課程。本次生命教育課程主題:食在好健康,邀請到巫姿嫻諮商師主講,生動活潑的講解讓學員收穫良多。勤前說明會課程由觀護佐理員胡華麗、陳育如辦理,說明履行社會勞動時應遵守之規定,並藉由經驗分享,讓社會勞動人了解履行社會勞動期間應有之法律責任的觀念。 | |
◎彰檢拘獲持槍拒捕嫌犯,聲請法院羈押獲准。 | |
◎彰檢持續掃毒,拘獲洪姓毒販聲請法院羈押獲准。 | |
106年 3月 8日 |
◎本日反毒列車開進彰化大同國中,彰化地檢署黃淑媛主任檢察官親臨現場,強調本署毒品零容忍決心!本署結合趕路的雁全人關懷協會推出的反毒電影車專案,使青少年能夠身歷其境,了解濫用毒品與藥物對身心之影響,透過生動劇情刻畫毒品產業如何危害他人,真實的呈現同儕關係去角色扮演模擬,對青少年強化不要好奇、不要逞強之重要訊息,再透過專業講師與現場學子進行有獎徵答,藉此激勵學生踴躍參與,其中有獎徵答活動更由彰化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贊助提供禮品,期望本次宣導能夠落實學子心中,徹底達到反毒之效益! |
◎台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王添盛,於任職台灣台中地方法院檢察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時,為尊嚴處理無名屍遺體之後續事宜,特召集中部地區檢察署及教學醫院,成立「中部地區遺體處理中心」,使遺體之大愛遺留人間,迄已運作數十載。本日下午,假台中市北區中清路,召開105年度第2次管理委員會會議,中部地區教學醫院及7個地檢署均受邀參加,檢察長黃玉垣、兼任該中心委員之主任檢察官葉建成、書記官長陳啟全、法醫師周佳選及兼任幹事之紀錄科科長莊寶貴等與會,檢察長非常肯定該中心就遺體之提供教學的用心,並與與會之中國醫藥大學陳志鴻副校長、醫學系李正淳系主任、解剖學蔡孟宏、魏一華教授等醫界人士進行意見交流。 | |
106年 3月 9日 |
◎檢察長黃玉垣於本月9日下午,率同書記官長陳啟全,分別前往花壇鄉、線西鄉及鹿港鎮等地,拜訪更生保護會彰化分會主任委員吳志郎及方建添、吳崇讓、黃裕權、林肇睢、許敘銘等委員,檢察長感謝吳主委及各位委員對推展更生保護業務之熱心與支持,也肯定該分會對關懷及輔導更生人之貢獻與績效,使更生人得以順利復歸社會,有效展現了更生保護的柔性司法精神。 |
◎彰檢偵辦暴力討債集團,巫姓主嫌聲請法院羈押獲准。 | |
106年 3月 10日 |
◎ 本署今日假第三辦公室舉辦106年度3月份勤前說明會暨生命教育課程。本次生命教育是由林信澤牧師分享討論,鼓勵個案勇敢面對人生各種困境,開創嶄新的人生,課程內容與每位學員密切相關,學員皆認真聽講。 |
◎ 因應勞動基準法新制施行及彰化地院即將撥用舊院區予本署使用,檢察長特於今日午間偕陳書記官長啟全,在本署2樓會議室,與本署總務科林科長建价、李股長民貴、劉書記官加進、王書記官鑫湳、蔡書記官福才、張錄事如鳳、郭錄事秋伶、陳錄事宜偉、王通譯鼎之,及同仁賴文賓、黃良慈、余麗娟、劉麗關、黃素英、陳俊富、王秀梅、徐明主、楊俊隆、劉永銘、黃志銘、劉文富、邱國鐘等人餐敘,會中檢察長特別感謝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同仁對機關付出之辛勞及共體時艱,總務科為本署遷建計畫及接用彰化地院撥用舊院區相關事宜之努力,最後期許同仁面對未來制度及環境之改變,要以積極面對、勇於任事之態度接受挑戰。 | |
106年 3月 11日 |
◎彰檢與彰化榮觀協進會聯合辦理「觀護情,勵學心-頒發受保護管束人子女獎學金活動」。 |
106年 3月 13日 |
◎檢察長接見「反毒真英雄」高肇良先生。 |
◎本署甫於上(2)月24日加入書記官蔡沅峯、黃郁婷、楊自剛、楊佳欣、楊茹琳、黃宜惠、黃玉蘭、蔡孟婷、王瑞彬、蔡福才等10名新血,黃玉垣檢察長除於到任之日即親予接見,並為關心渠等對本署環境與業務熟悉狀況,特在今日中午11時30分假本署2樓會議室,由書記官長陳啟全及紀錄科長莊寶貴陪同出席,舉辦座談會。會中黃玉垣檢察長一一詢問與會書記官,有無須協助之處,並勉勵同仁精進業務,善加發揮專長。會中氣氛歡樂,在座書記官對於黃檢察長關心均致上感謝之意。 | |
106年 3月 14日 |
◎檢察長赴各科室親送本署3月份生日同仁生日禮金並致祝賀。 |
◎彰檢以「家,變了嗎?!從平衡的觀點談家庭」。 | |
◎AGP反毒電影車今日開進法務部矯正署彰化少年輔育院,彰化地檢署結合在地醫療資源員榮醫院以及民間單位社團法人中華趕路的雁全人關懷協會,攜手合作,建立兒少反毒正確觀念,感謝少輔院院長杜聰典的大力支持,以及張雪如議員親臨現場給予少輔院的孩子勉勵,員榮身心科何鎧任醫師也提出專業醫療資訊,本署由觀護人賴佳君與觀護佐理員陳育如代表出席,大家共同宣示反毒決心!透過現場3D電影的體驗式學習,全場互動反應熱烈,彰化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金也提供有獎徵答禮品,激發同學的踴躍參與,本次活動圓滿結束! | |
◎檢察長黃玉垣擔任彰化縣政府新任內聘廉政委員監誓人。 | |
◎彰化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邦安,將於4月30日榮退,王主任於彰檢服務期間,與彰化縣榮觀協進會、更生保護會彰化分會及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彰化分會,共同完成多次表揚大會,與三會同仁感情深厚。王主任為人急公好義,認真負責,對於同仁任何法律問題,皆盡力協助完成,對於因其生涯規劃,要離開彰化地檢,大家離情依依,不捨之情溢於言表。王主任為更生保護會彰化分會之常務委員,更保主委吳志郎(14)日特邀請檢察長黃玉垣、主任檢察官葉建成,書記官長陳啟全,主任觀護人蔡欣樺、榮觀協進會理事長徐世育、犯保主委劉成枝及更生保護會專員蕭淑琴,假新天地餐廳,感謝王主任對三大會之協助及貢獻。 | |
◎彰檢續查棄置營建廢棄物集團,再查獲上游主嫌。 | |
106年 3月 15日 |
◎彰檢宣示毒品零容忍,拍攝反毒微電影。 |
◎彰檢召開兒童及少年性剝削暨人口販運防制執行小組會議。 | |
◎彰檢召開緝毒及掃黑執行小組會議。 | |
◎彰檢召開肅貪執行小組會議。 | |
◎彰化地檢署觀護人室於彰化監理站進行法治教育宣導,由觀護人李麗珠到場進行反毒及法治教育講授,強化民眾法治觀念,免於毒害。 | |
106年 3月 17日 |
◎落實公益,展現柔性司法,彰檢召開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金期末審查會議。 |
106年 3月 20日 |
◎彰檢召開「犯罪被害人補償審議委員會」。 |
◎李雅芳觀護人於彰化縣政府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委員會進行無毒防護網專題報告。 | |
◎檢察長就院檢協調事宜拜訪彰化地院院長。 | |
106年 3月 21日 |
◎彰檢及犯保彰化分會積極推動「修復式司法」使馨生人重獲新生。 |
◎本署今日本署第三辦公室舉辦106年度3月份勤前說明會暨法治教育課程由李宣毅律師擔任授課講師,本次法治教育主題:妨害風化等相關罪章。勤前說明會課程由觀護佐理員葉逸菁,藉由經驗分享在履行社會勞動時,應有法律責任與自身承擔的觀念,觀護佐理員潘美玉在旁協助辦理。 | |
◎彰檢瓦解詐騙集團,續拘獲2主嫌聲請法院羈押獲准。 | |
106年 3月 22日 |
◎檢察長召開106年3月份法警室勤務會議。 |
◎歡迎臺中高分檢吳檢察官祚延蒞署視導業務。 | |
◎落實公益,展現柔性司法 彰檢召開緩起訴處分金暨認罪協商金期末審查會議。 | |
◎本署為協助受保護管束人更生,重新適應社會生活,觀護人室規劃運用心理測驗量表進行衡鑑,期能透過客觀化、科學化的評估幫助受保護管束人自我瞭解,同時也提供做為輔導策略之參考。今日特邀請彰化縣學生心理諮商中心廖家瑜及許如云二位專業諮商心理師假本署第三辦公室團體教室,運用「人際行為量表」及「健康性格量表」對受保護管束人進行團體施測並提出專業之心理衡鑑報告。本署期待運用科學評估方法,透過對個案定期約談、訪視、問題評估、心理諮商等過程,強化觀護人對於受保護管束案件之掌控,降低再犯發生率。 | |
◎彰檢偵辦詐騙集團,拘獲2名車手聲請法院羈押獲准。 | |
106年 3月 23日 |
◎法務部會計處許處長專琴蒞臨本署瞭解遷建進度並會勘遷建預定地。 |
◎本署統計室主任張文玲將於3月24日榮調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非常感謝張主任在彰化地檢的這段日子,不僅在公務上克盡職責,與同仁間相處更是融洽,面對她的離去,皆感不捨。黃檢察長玉垣為感謝她對署內的貢獻,偕同書記官長陳啟全親自至各科室辭行。祝福張主任,奔向更美好的前程。 | |
◎彰化縣榮譽觀護人協進會召開第30屆第2次理監事會,本署檢察長黃玉垣、主任檢察官葉建成、書記官長陳啟全及觀護人室同仁出席,並由檢察長致詞勉勵榮觀的辛苦,會中並頒發榮譽顧問聘書有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監獄典獄長洪宗煌等四人受聘,會後檢察長與榮觀一起餐敘進行業務交流及指導。彰化榮觀熱心公益,彰化縣長魏明谷、立委王惠美及員林市長張錦昆也到場致意。 | |
106年 3月 24日 |
◎法務部統計處處長蒞署監交統計室新舊任主任交接。 |
106年 3月 26日 |
◎本署今日與彰化縣諮商心理師公會、彰師大社諮中心、犯保彰化分會合辦106年第一次推動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教育訓練,針對彰化地區諮商心理師進行修復式司法業務的推廣,並邀台中地檢吳紹貴修復促進者、洪詩婷諮商心理師及李淑敬諮商心理師就修復式司法入門知識、關係修復議題及諮商心理師做為修復促進者的經驗分享與交流,希能透過本課程招募有志之專業人士加入團隊,促成更多修復對話的進行。 |
◎大甲媽過境彰化 檢察長黃玉垣扛轎。 | |
106年 3月 27日 |
◎本署檢察事務官室,於今日,假彰化縣警察局四樓簡報室,召開本年度第一次檢察事務官會議,會中先請該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偵查隊之偵查員何嘉軒及偵查佐陳長州,以「現場數位證物偵查要領」為題,發表2小時之演講,講授內容理論與實務兼顧,精湛豐富,同仁獲益良多。隨後,由本署王主任邦安主持會議,會中,王主任肯定同仁們工作之辛勞,並勉勵同仁們繼續努力,同仁亦就工作上之疑義及問題,紛紛提出討論,均獲得共識與解決。 |
106年 3月 28日 |
◎彰化地檢署檢察長黃玉垣,於大甲媽祖遶境時,誠心抬轎許願,並於今日接受國聲廣播電台電話連線專訪,期許媽祖保佑,國泰民安,彰化地檢署廳舍遷建能順利圓滿。 |
◎檢察長黃玉垣帶領主任檢察官蔣志祥、主任觀護人蔡欣樺、檢察事務官林慧真、觀護人蔡國強與觀護人賴群揚至芬園國中進行緩起訴處分金補助社區生活營不定期查核,學生展示美術作品與管樂團成果豐碩。 | |
◎本署前書記官長黃榮錫,因任職滿40年,服務成績優良,於日前經行政院依獎章條例之規定,核頒特等服務獎章,檢察長黃玉垣特於今日率書記官長陳啟全,親至黃前書記官長之府第,致送此特等獎章一枚及獎章證書一紙予黃前書記官長,恭喜他獲此殊榮。 | |
◎本署今日假本署第三辦公室舉辦106年度3月份第3次勤前說明會。勤前說明會課程由觀護佐理員潘正勳,藉由經驗分享在履行社會勞動時,應有法律責任與自身承擔的觀念,觀護佐理員李丹彥在旁協助辦理。 | |
◎彰檢偵辦詐騙集團,拘獲核心主嫌聲請法院羈押獲准。 | |
106年 3月 30日 |
◎為擴大辦理性侵害犯罪個案研討會事由,本日由蔡欣樺主任觀護人、陳彥林觀護人赴彰化縣衛生局商討合作事宜,就性侵害犯罪者之輔導教育與本署犯罪防治區塊取得銜接機制,會後雙方圓滿共識任務,除以重建每一性侵害犯罪者生活認知,創造一健康積極的人生態度外,爰規劃創造一彰化性侵防治處遇在地化機制。 |
106年 3月 31日 |
◎檢察長祝賀更保彰化分會吳主任委員志郎獲頒感謝狀及獎牌。 |
◎陳檢察長榮宗回署探望同仁。 | |
◎有始有終!彰化檢察長黃玉垣再次抬轎送大甲媽。 | |
◎彰檢鐵腕掃蕩毒品,聲請法院羈押6藥頭全數獲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