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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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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業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12-26
  • 資料點閱次數:4537

一、簡介:

  本署於民國81年9月依「政風機構人員設置條例」之規定設署政風室,秉承機關首長之命,依法辦理政風業務,並兼受上級政風機構之指揮監督。政風室人員歷年來均本著「興利優於防弊」、「預防重於查處」、「服務代替干預」之工作原則,依法行政,積極推動政風工作,協助機關首長推動政務及營造一個優質工作環境,期使公務員勇於任事;並以「愛心」貫穿工作全程,維護公務員之尊嚴與正當權益,建立公務員「不願貪」、「不能貪」、「不必貪」也「不敢貪」之正確觀念,進而建構廉潔而有效能之政府,贏得民眾對檢察機關之信賴。

二、現階段政風工作重點項目:

  1. 預防貪瀆不法事項。
  2. 發掘貪瀆不法事項。
  3. 公務機密維護事項。
  4. 預防危害破壞事項。
  5. 落實財產申報事項。
  6. 關於本機關政風興革建議事項。

三、受理檢舉本機關公務員貪污瀆職:

  • 本室受理檢舉貪污瀆職專線:
    專線電話:(04)8360282
    傳真機電話:(04)8315824
    郵政信箱:員林郵政第310號信箱
    電子郵件檢舉信箱:chcn@mail.moj.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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