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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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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地檢署新聞稿(本署偵辦臺灣彰化農田水利會相關人員涉嫌貪瀆等案件,業於日前執行搜索、扣押,並聲請羈押4名被告獲准)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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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 新聞稿 發稿日期:104年2月2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署偵辦臺灣彰化農田水利會相關人員涉嫌貪瀆等案件,業於日前執行搜索、扣押,並聲請羈押4名被告獲准 本署於民國101年間,接獲檢舉指稱臺灣彰化農田水利會相關人員利用經辦該會發包之多項公用工程之機會,對於違背職務或職務上之行為,向廠商收取工程回扣、接受廠商飲宴招待,或赴有女陪侍之場所飲宴作樂,因而違反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安排讓特定廠商得標,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第5條第1項第3款、第6條第1項第4款、第6條第1項第5款及政府採購法第87條第3項等罪嫌。 本署董良造檢察官於指揮法務部調查局彰化縣調查站長期實施通訊監察蒐證完備後,在日前指揮臺中市調查處、彰化縣、苗栗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市等調查站、航業調查處台中站等單位,總計執行3次搜索扣押行動,搜索113處地點、傳喚相關被告及證人共90餘人到案,經承辦檢察官訊問後,目前已聲請羈押禁見4名被告獲准,初步清查約有百餘件公用工程之招標、得標過程疑有不法情事,全案現仍由檢察官積極偵辦釐清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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